股票赋予的四项权利

股票是公司所有权的一小部分。但“拥有公司”这句话其实可以分成几项比想象中更具体的权利。股东实际拥有的权利大致有四项(本章以韩国公司法为准,多数要点在其他国家也大体相通)。

  1. 股利分配请求权:公司决定分配利润时,按持股比例领取股息的权利。是否分红、分多少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定,所以这并不是“要求分红的权利”。
  2. 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公司解散时,在还清所有债务后分得剩余财产的权利。股东的顺序排在债权人之后,所以公司陷入困境时,股东的份额最先消失。
  3. 表决权:在股东大会上对选任董事、分红、修改章程、合并等议案投票的权利,通常是一股一票。
  4. 新股认购权:公司发行新股时,按持股比例优先购买的权利。但章程有规定的话也可以配售给第三方,所以并不总是有保障。

股东对公司债务只以自己出资的金额(股价)为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所以股票的最大亏损是投资本金,而收益没有固定上限。这种不对称是股票这种资产的基本特性。用借来的钱买入(融资)或使用衍生品会打破这一特性,第4章和第8章会再讨论。

股东拥有的四项权利

股利分配请求权

公司分配利润时按持股领取

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解散时还清债务后分得剩余财产(排在最后)

表决权

在股东大会上一股一票投票

新股认购权

按持股比例优先购买新股的权利

股票的盈亏结构:亏损以本金为限,收益没有上限

以10,000韩元买入的股票价格变化时的盈亏。即使价格变成0,损失也只到10,000韩元(−100%)为止,但上涨时没有固定上限。

普通股、优先股与表决权

在韩国,股票名称后面带“우”的是优先股。它通常没有表决权,但股息比普通股稍多(例如按面值多1个百分点)。因为没有表决权,在争夺经营权或合并等事件中,其价格走势可能与普通股不同。

项目普通股优先股(韩国常见形式)
表决权有(一股一票)通常没有
股息由公司决定常常比普通股稍多
成交量大常常较小,价差大,价格容易跳动
价格基准常常比普通股折价交易(优先股溢折价率)

在美国,创始人为了保住经营权,常常设置表决权不同的股票类别(A类、B类、C类等)。同一家公司有两个以上代码,通常就是因为表决权不同:市场上交易的股票表决权少或没有,而创始人持有的股票每股有多个表决权。

股本、资本公积与股数

公司发行股票时,面值 × 发行股数的部分记为股本,高于面值收取的差额记为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以10,000韩元发行面值500韩元的股票,500韩元计入股本,9,500韩元计入资本公积。所以不能只凭面值或股本数字判断公司的大小。

这里会出现资本侵蚀的概念。亏损累积使所有者权益合计小于股本时,称为“股本被侵蚀”。韩国上市公司的资本侵蚀超过一定比例,可能成为被指定为管理股票或退市的理由。因此连续亏损的公司有时会在年末突然增发,或进行无偿减资(减少股数以减少股本)。

市值与企业价值(EV)不同

市值是股价 × 发行股数,即按当前市场价格给公司全部股票估值。但整体收购公司的人不只是买股票,还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同时得到公司持有的现金。所以从收购角度看的价格要用企业价值(EV,Enterprise Value)。

EV = 市值 + 净负债(有息负债 − 现金及等价物)(+ 少数股东权益等调整)

计算市值时用的股数也要注意。公司回购持有的库存股包含在发行股数中,但没有表决权也没有股息。所以计算每股价值时应使用扣除库存股后的股数;反过来,还要一起看加上将来可能产生的股票(可转债、股票期权)后的完全稀释股数。

同样的市值,不同的企业价值

整体收购公司的人要承担债务、得到现金。所以A是6,000亿韩元的业务,B是1.4万亿韩元的业务。

流通股与纳入指数

扣除大股东、关联方、库存股等很少在市场上出售的股票后,实际买卖的股票叫流通股。即使发行1亿股,如果大股东持有70%,市场上交易的也只有3,000万股左右。

股权稀释:增发、可转债与股权激励

公司发行新股时,原有股东的股数不变,但总股数增加,持股比例下降。这就是稀释。稀释本身不一定是坏事:新进来的钱如果创造出更大的价值,对股东就是有利的。问题在于以低价、在用途不明的情况下反复发生。

方式内容原有股东要关注的点
向股东配售增发给原有股东按持股比例购买新股的权利(新股认购权)不参与的话持股比例下降。有时可以单独出售这项权利
公开发行·第三方定向增发向公众投资者或特定人出售新股发行价比市价低多少(折价率),募集资金用在哪里
可转换债券(CB)之后可按约定价格(转股价)转换成股票的债券如果有股价下跌就下调转股价的条款(重置),将增加的股数会更多
附认股权证债券(BW)附有购买新股权利的债券和可转债一样会增加潜在股数
股票期权·股权激励给员工股票或购买股票的权利美国科技股的这项费用规模很大,对利润计算影响很大(第11章)

增发前后我的持股比例

持有10股的股东不参与增发时,股数不变,但总数从100股增加到125股,持股比例从10%降到8%。

转股价下调时增加的股数(可转债100亿韩元)

拆分、合并、库存股对股东的影响

拆股与送股不改变价值

把1股拆成5股(拆股),股价也大约变成五分之一,市值不变。送股也一样,股价按增加的股数调整(除权)。交易变得方便可能会增加需求,但公司的价值本身并没有增加。看图表时要确认是否为反映了这些调整的复权价格,才能和过去的价格比较。

物理分拆与人的分拆(韩国)

回购股票与注销

公司在市场上回购自己的股票会减少流通股。但如果回购的股票不注销而是持有,以后可以再卖出或用于合并、交换等,回馈股东的效果有限。所以看回购公告时,是否“以注销为目的”很重要。

本章按2026年10月的情况整理。交易制度、税率和手续费可能变化,实际交易或申报前请直接确认交易所、税务机关和券商的说明。标注“需确认”的部分尤其可能变化。本文是学习资料,不推荐任何股票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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