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式委托类型:止损与有效期
美国券商以及韩国券商的海外股票下单界面中,有韩国股票没有的委托类型(各券商提供的范围不同)。
| 委托 | 方式 | 注意 |
|---|---|---|
| 止损单(Stop) | 价格触及设定值(止损价)时转为市价单 | 暴跌或跳空时可能以远低于止损价的价格成交 |
| 止损限价单(Stop-Limit) | 触及止损价时转为限价单 | 价格跳过限价时不会成交,亏损可能扩大 |
| 追踪止损 | 从最高价下跌设定幅度(金额或%)时触发止损 | 波动大的股票稍有波动就会触发 |
| MOC与LOC | 在收盘竞价中成交(市价或限价) | 规定截止时间之后撤单可能受限 |
委托还有有效期。DAY到当天常规交易结束为止,GTC(Good Till Canceled)在撤销前(券商规定的最长期限内)一直有效。忘了GTC委托,几周后在行情剧变的某天成交,这种事很常见。
止损单遇到跳空时
常规交易时间以外交易的风险
- 盘口薄:参与者少,价差宽,小额委托也会让价格大幅变动。
- 价格的含义:业绩发布后盘后的价格由少数交易形成,第二天常规交易时可能大不相同。
- 委托限制:常规交易以外的时段往往只允许限价单,止损单常常不起作用。
换汇:要付两次的成本
用韩元买美国股票,买入时要把韩元换成美元,卖出后换回韩元,共换汇两次。银行和券商会在基准汇率上加一定幅度(换汇价差),“汇率优惠90%”意思是减免这一幅度的90%。
券商提供的“直接用韩元下单”功能很方便,但要确认自动换汇按什么汇率和优惠率、在什么时候(下单时还是交割时)进行。
买卖时要付两次的换汇成本(一个来回,按换汇价差1%计)
佣金与监管费用
- 交易佣金:通常高于韩国股票,网上示例值常见在0.25%左右,但因券商和活动差别很大。有的还有最低佣金。
- 监管费用:卖出时可能按卖出金额收取极少的SEC费用(Section 31 fee)和FINRA交易活动费(TAF)。费率每年变化(需确认)。
- 无韩国证券交易税:美国股票不征收韩国的证券交易税。
ADR托管费与PTP预扣税
ADR托管费
台积电、阿斯麦等美国以外公司的股票,有时以ADR(美国存托凭证)形式在美国交易。管理ADR的银行每股收取几美分的托管费(depositary fee),通常从股息中扣除或另行收取。如果股息比预期少,可能是因为这项费用或所在国的预扣税。
PTP预扣税
部分能源企业(MLP)或商品ETP等在法律上属于合伙企业(PTP)结构的标的,自2023年起改为外国人卖出时由美国预扣卖出金额(不是利润而是全额)的10%。有的韩国券商已禁止买入这类标的。选择产品时要确认其结构(需确认)。
股息预扣税
根据韩美税收协定,美国股票的股息在美国扣除15%后到账(已通过券商提交居民身份证明的情况)。这高于韩国的股息所得税率(14%),所以通常不必在韩国补缴;但金融所得一年超过2,000万韩元时,会计入综合课税的计算(第4章)。
海外股票资本利得税申报实务
卖出海外股票的收益,要把一年(1~12月)所有海外股票的盈亏合并,扣除250万韩元后按22%(含地方所得税)在次年5月自行申报缴纳。券商不会代扣,这是与韩国股票最大的不同。
- 以韩元计算:卖出金额和取得金额分别按各自交割日的基准汇率折算为韩元。所以即使以美元计亏损,只要汇率上涨,以韩元计就可能产生收益而需要缴税。
- 盈亏合并:同一年内盈利和亏损的股票合并计算,不能结转到下一年。
- 必要费用:交易佣金等可以作为费用扣除。
- 代理申报:许多券商提供免费代理申报,但如果使用多家券商,需要合并盈亏,所以要自己确认。
海外股票资本利得税的计算顺序
- 1合并一年盈亏1~12月,盈利和亏损全部
- 2折算为韩元各交割日的基准汇率
- 3扣除250万韩元佣金等费用也要扣除
- 4计算22%含地方所得税
- 5次年5月申报自行或由券商代理
韩国上市ETF与美国上市ETF比较
即使跟踪同一个美国指数,产品在哪里上市、用什么账户买,成本和税都会不同(摘要,具体条件需确认)。
| 项目 | 韩国上市的海外ETF(普通账户) | 美国上市ETF |
|---|---|---|
| 交易货币与时间 | 韩元,韩国交易时间 | 美元,美国交易时间 |
| 买卖差价课税 | 作为股息所得预扣15.4%,计入金融所得综合课税 | 海外股票资本利得税:每年扣除250万韩元后22%,分离课税 |
| 分配(股息) | 预扣15.4% | 在美国预扣15% |
| 盈亏合并 | 每个产品分别课税 | 与一年内其他海外股票盈亏合并 |
| 节税账户 | 可以放入ISA和养老账户 | 不能放入韩国节税账户 |
| 换汇 | 由基金公司处理(成本反映在管理费中) | 自己换汇,承担价差 |